各镇、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推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深入开展,根据市大讨论领导小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的通知》(渝解发〔2008〕2号)精神,经区大讨论领导小组同意,现将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人员
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授课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结束。
三、授课内容
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主题,自行确定授课题目,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讲授。
四、授课安排
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在所在镇街授课,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授课,集中授课不少于一次。请各镇街、区级各部门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授课安排通过区政府外网寻呼方式报送区大讨论办公室,授课讲稿在上课前三天以同样方式报送。
联系人:谢瑜(区大讨论办公室综合组)
联系电话:42756182
重庆市合川区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