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合川 新闻在线 专题报道 生活资讯 名企展播 学习园地 三江论坛 合川旅游 投资指南 映像合川
您当前的位置:区县群网 > 合川 > 合川新闻 正文
合川法院出台《规定》规范诉讼代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辩护和民事、行政诉讼代理,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日,我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诉讼代理行为的规定》,规范诉讼代理制度。

  一是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代理制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诉讼庭审、进行诉讼代理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业证书、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委托代理函件、或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指定辩护函件。

  二是规范一般公民诉讼代理制度。除近亲属以外的公民诉讼代理,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与当事人订立的无偿法律服务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向本地区法律服务业务主管部门及区司法局申请办理书面推荐函,凭书面推荐函向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办理出庭许可函,凭出庭许可函参加诉讼代理活动。

  三是规范社会团体或单位推荐的诉讼代理制度。社会团体或单位推荐的人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该社会团体或单位的推荐函、能证明与被代理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是规范近亲属间的诉讼代理制度。凡为近亲属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能证明与近亲属之间关系的有效证明和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经人民法院立案庭或人民法庭审查并签署出庭意见。(曾会伦)

编辑: 李江全    来源:   2008-07-23 11:27   【关闭本页】【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投稿信箱:hechuan@163.com
专题报道
·城乡共建 携手同行
街镇风采
盐井镇 渭沱镇 铜溪镇
隆兴镇 太和镇 龙凤镇
二郎镇 燕窝镇 三庙镇
古楼镇 大石镇 沙鱼镇
钱塘镇 云门镇 官渡镇
涞滩镇 肖家镇 龙市镇
香龙镇 双槐镇 小沔镇
三汇镇 土场镇 清平镇
双凤镇 狮滩镇 草街镇
钓鱼城街道 南津街道 合阳街道
视频合川
·2008-7-22 星期二 合川新闻
·2008-7-21 星期一 合川新闻
·2008-7-20 星期日 城际新闻
·2008-7-19 星期六 合川新闻
重报集团 | 关于我们 | 广告业务 | RSS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投稿信箱
合川新闻网站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不得复制 技术支持: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华龙网
网站所刊登的区县新闻中心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合川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华龙网 |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渝州路126号6楼 邮编:400041 传真:023-68577897
经营许可证编号:渝B2-20030050 广告招商:023-68577637 68576082 制作部:023-68577025